我公司近期將對銑打機項目進行招標:
一、項目/工程概況
1.招標編號:XEMCS180121025
2.項目名稱:銑打機
3.采購類別:機床設備
二、設備基本技術參數(shù)及要求
1、設備名稱、規(guī)格及數(shù)量
設備名稱:銑打機
設備規(guī)格:Φ260×4000
Φ150×1000
設備數(shù)量:Φ260×4000型2臺,Φ150×1000型1臺
2、設備加工對象及要求
★主要用于中小型轉軸下料后粗車前、熱處理(退火、調質)后、磨削前平端面、打中心孔,加工工件材質主要為中碳鋼、合金鋼,其中小型轉軸直徑φ20~φ150 mm,長度400~1000mm;中型轉軸直徑φ100~φ260 mm,長度1000~4000mm。
3、工作環(huán)境要求
使用地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湘潭市,其氣候條件為公知信息,設備戶內安裝。賣方供貨設備能在該地區(qū)環(huán)境條件下正常使用,一般要求不低于以下環(huán)境條件:
安裝地點:中國湖南省湘潭市,海拔1000m以下;
周圍環(huán)境:無易燃、易爆、腐蝕性氣體;
運行時環(huán)境溫度:5℃~40℃;環(huán)境濕度:不大于90%。
電源供應:交流三相380V±15%,50Hz;
交流單相220V±15%,50Hz;
機床噪音控制:不大于85dB(A),按GB/T16769實測。
4、規(guī)程、規(guī)范與標準
4.1 設備的設計、制造、安裝除應滿足本合同規(guī)定的要求外,尚須遵照國際及行業(yè)規(guī)程、規(guī)范與標準以及相關標準。并應按已修訂后的新規(guī)范新標準執(zhí)行。若這些標準內容有矛盾時,應按較高標準的條款或按雙方商定的標準執(zhí)行。若投標人選用技術規(guī)范之外的標準,則需提供這種替換標準并經招標人審查批準后才可使用。并應符合:
GB
5226.1-2008 機械電氣安全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:通用技術條件
GB
15760-2004 金屬切削機床 安全防護通用技術條件
GB/T
9061-2006 金屬切削機床 通用技術條件
GB/T
23570-2009 金屬切削機床焊接件 通用技術條件
GB/T
23572-2009 金屬切削機床 液壓系統(tǒng)通用技術條件
GB/T
25373-2010 金屬切削機床 裝配通用技術條件
GB/T
25376-2010 金屬切削機床 機械加工件通用技術條件
GB
17888.1-2008 機械安全進入機械的固定設施
第1部分:進入兩級平面之間的固定設施的選擇
GB
17888.2-2008機械安全進入機械的固定設施 第2部分:工作平臺和通道
GB
17888.3-2008 機械安全進入機械的固定設施 第3部分:樓梯、階梯和護欄
GB
17888.4-2008 機械安全進入機械的固定設施 第4部分:固定式直梯
GB/T
25376-2010 金屬切削機床 機械加工件通用技術條件
GB/T
16769-2008 金屬切削機床 噪聲聲壓級測量方法
GB/T
17421.2-2000 機床檢驗通則
第2部分:數(shù)控軸線的定位精度和重復定位精度的確定
JB/T
9894.1-2015 平端面鉆中心孔機床 第1部分:精度檢測
JB/T
9894.2-2015 平端面鉆中心孔機床 第2部分:技術條件
4.2 投標人應對設備的配置和制造質量負責,整機在符合相關的制造標準的同時還要符合國家及行業(yè)相關的安全、環(huán)保要求。
4.3 工作內容
本招標范圍含銑打機的設計、制造、試驗、包裝、運輸(含保險)、交貨和安裝調試等所要求的工作。投標人應提供給招標人在工程驗收、培訓及協(xié)調方面的便利。
5、設備的主要規(guī)格參數(shù)要求
5.1機床主要技術參數(shù)(設計制造應符合ISO國際標準)。
序號 |
項目 |
單位 |
參數(shù)要求 |
|
Φ260×4000型 |
Φ150×1000型 |
|||
1 |
★主要功能 |
|
銑端面、套車、鉆中心孔、研修中心孔、鉆攻端面孔、偏心測量 |
銑端面、套車、鉆中心孔、研修中心孔 |
2 |
機床型式 |
|
水平床身,
銑鉆獨立主軸 |
斜床身,
銑鉆獨立主軸 |
3 |
銑頭 |
|
雙動力銑頭 |
雙動力銑頭 |
4 |
主軸規(guī)格 |
|
標準BT50 |
標準BT50 |
5 |
主軸伺服電機 |
kW |
≥7.5 |
≥5.5 |
6 |
加工直徑 |
mm |
φ100~φ260 |
φ20~φ150 |
7 |
最大加工長度 |
mm |
1000~4000 |
400~1000 |
8 |
套車最大直徑 |
mm |
φ160 |
φ100 |
9 |
自定心夾緊范圍 |
mm |
φ100~φ260 |
φ30~φ150 |
10 |
工件最大回轉直徑 |
mm |
φ800 |
φ200 |
11 |
主軸最高轉速 |
r/min |
10~1500 |
10~2000 |
12 |
快移速度 |
mm/min |
8000 |
8000 |
13 |
單邊最大切削量 |
mm |
≥5 |
≥5 |
|
機床精度 |
|
|
|
14 |
縱向導軌在垂直面內的直線度 |
mm |
0.05 |
0.02 |
15 |
橫向導軌的平行度 |
mm |
0.04/1000 |
0.04 |
16 |
★鉆軸軸線對床身導軌的等距度 |
mm |
0.03 |
0.02 |
17 |
★鉆軸軸線對夾爪夾緊軸線的重合度 |
mm |
0.07 |
0.06 |
18 |
★定位精度 |
mm |
≤0.045 |
≤0.04 |
19 |
★重復定位精度 |
mm |
≤0.014 |
≤0.011 |
|
工作精度 |
|
|
|
20 |
★兩端中心孔公共軸線的跳動 |
mm |
0.04 |
0.03 |
21 |
套車外圓對中心孔軸線的跳動 |
mm |
0.16 |
0.10 |
22 |
加工長度的一致性 |
mm |
0.10 |
0.08 |
23 |
加工表面粗糙度 |
μm |
銑削Ra6.3
鉆削Ra3.2
研修 Ra1.6 |
銑削Ra6.3
鉆削Ra3.2
研修 Ra1.6 |
5.2 設備主要配置要求
5.2.1 機床需具有自定心功能,人工上下料具有緩沖功能,裝卸便捷。
5.2.2 電氣配置:配置專用電源(具備穩(wěn)壓、保護等功能)
5.2.2.1 主要電氣元器件品牌:西門子、施耐德、歐姆龍、ABB等進口一線品牌。
5.2.2.2 數(shù)控系統(tǒng)及應用功能選配:廣州數(shù)控、華中數(shù)控等國產一線品牌。。
5.2.2.3 主要配置:≥15″彩色液晶顯示器。
5.2.2.4 操作手持:多功能手持單元。
5.2.3 機床主要鑄件需采用優(yōu)質鑄鐵材質,為確認設備的整體剛性和穩(wěn)定性,主要鑄件需多次采取應力釋放措施。
5.2.4 伺服電機采用北京超同步、廣州數(shù)控等國內一線品牌;滾珠絲桿采用臺灣上銀、南京工藝等國內一線品牌。
5.2.5 軸承配置:主軸承及支撐軸承均選用哈軸、洛軸、瓦軸等國產一線品牌,其中具有鉆端面孔功能的銑打機的主軸承選用SKF、NSK、FAG等進口一線品牌。
5.2.6機床加工功能:
本機床需滿足以下幾個工序中心孔及端面的加工:
5.2.6.1 毛坯圓鋼軸銑端面、套車、鉆中心孔。
5.2.6.2 熱處理后轉軸銑端面、鉆中心孔、鉆攻端面螺孔(螺孔在轉軸2端面上,與中心孔在一條直線上)、自動偏心測量報警。
5.2.6.3精車前、磨削前轉軸銑端面、研修中心孔。
5.2.7 設置潤滑圖標牌,注明潤滑部位、時間間隔、牌號、用量,潤滑油箱的容量應滿足250小時的運行時間。
5.2.8 工件夾緊需采用液壓自動夾緊,具有自定心夾緊功能,夾頭需通過簡單的調整實現(xiàn)直徑大小不一、長短不一工件的兼容使用,夾頭更換時間不超過10分鐘。
5.2.9 機床需配置鏈板式自動排屑器和鐵屑斗,以便收集鐵屑和切削液等。
5.2.10 液壓系統(tǒng)主要泵閥需采用臺灣油研、全錨、榆次或同等知名品牌。
5.2.11 機床的主要電氣元器件需采用知名品牌如:施耐德、西門子或三菱等。
5.2.12 機床需采用內外全防護罩結構,機床無“三漏”現(xiàn)象;
5.2.13 銑刀盤及刀柄配一套(左右各一)
鉆刀柄及刀具配一套(左右各一)
套車刀體配一套(右側一件)
研修中心孔刀具(左右各一)
刀片刀具數(shù)量需滿足驗收需要(50件加工需求)
5.3 設備主體顏色:乳白色(GB388),可根據(jù)用戶要求調整。
6、設備附件及備品備件
6.1 列出下列各項清單,單獨報價并計入投標總價:
6.1.1 機床的標準配置和隨機標準附件(包括安裝附件);
6.1.2 提供機床正常運行一年所必須使用的易損件;
6.1.3 提供機床操作和維修工具;
6.1.4 提供機床正常運行兩年所必須使用的備品備件(不超過1%總金額);
6.1.5 配置鏈板式自動排屑器及集屑小車;
6.1.6 配置機床所需的穩(wěn)壓電源(若機床不能適應給定的電源條件);
6.1.7 提供機床滿箱冷卻液
6.2 列出下列選項清單,單獨報價不計入投標總價:
6.2.1 推薦其他必要的機床選件;
6.2.2 提供機床數(shù)控系統(tǒng)的選件功能和價格。
7、機床技術文件的提供(要求簡體中文版,提供以下內容但不限于以下內容)
基礎技術資料(機床機械安裝、調試) |
3份 |
基礎圖(平面布置圖) |
3份 |
機床維護保養(yǎng)手冊(機械、包括易損件圖、機械、液壓、氣動常見故障及其排除方法) |
3套 |
機床操作使用說明書(安全操作規(guī)程注意事項) |
3套 |
電氣原理圖 |
3套 |
可編程序控制器操作手冊 |
2套 |
數(shù)控系統(tǒng)操作手冊 |
2套 |
數(shù)控系統(tǒng)編程手冊 |
2套 |
編程手冊循環(huán) |
2套 |
診斷手冊 |
2套 |
機床PLC控制程序清單 |
3套 |
機床精度檢驗單 |
2套 |
產品合格證 |
2份 |
裝箱單 |
3份 |
外購件的詳細資料 |
3套 |
系統(tǒng)資料和系統(tǒng)最終數(shù)據(jù)電子備份(數(shù)據(jù)備份必須在精測或試件驗收合格后雙方現(xiàn)場備份),電子文檔光盤或U盤 |
3套 |
8、設備安裝調試
8.1設備到達需方現(xiàn)場后,需方負責提供安裝現(xiàn)場已有條件下的用電及吊運便利。在設備安裝過程中,需方除提供安裝場地、電源、水源、氣源等必備條件外,不承擔提供工具、量具等在設備安裝過程中所需資源的義務
8.2 供方負責設備的安裝、調試、檢驗及培訓(食、宿、交通、保險等費用自理)。在接到需方安裝調試書面通知(傳真)后5個工作日內,委派培訓合格的技術人員到達設備安裝現(xiàn)場;安裝調試所需的起重設備、特殊工具、潤滑油、潤滑脂、檢具、量具、及檢測儀器設備由供方準備。
★8.3需方負責提供水、電、氣的接源點,從需方提供的接源點至設備的接源所需的材料及安裝由供方負責。
8.4在設備安裝過程中,供方人員在設備安裝地產生的安全培訓、辦理臨時出入證等費用由供方承擔。
8.5 供方應對安裝和調試工作進行詳細記錄,安裝和調試工作結束后,由雙方人員在記錄文件上簽字并交買方備案。
9、設備驗收要求
9.1 驗收內容及依據(jù):
9.1.1設備所有性能參數(shù)必須符合招投標文件、技術協(xié)議和商務合同規(guī)定的全部技術要求(包括圖紙、說明書、配置清單、產品樣本、相關標準等);
9.1.2文檔資料齊全。
9.2 預驗收
9.2.1 預驗收在供方工廠進行,當設備制造完成后,供方須書面通知(傳真)需方到供方工廠進行設備預驗收,需方派4人前往供方工廠,參加檢查設備功能和配置,檢測設備靜態(tài)精度及標準測試件加工精度等,確認設備是否符合規(guī)定的技術要求。供方承擔預驗收費用(除需方人員的交通費和住宿費外的與預驗收相關的全部費用)。
9.2.2 在發(fā)貨前,供方應對貨物的質量、規(guī)格、性能、數(shù)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全面的檢驗,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(guī)定的檢驗證書,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所需要的文件的組成部分,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、規(guī)格、數(shù)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。供方的檢驗結果和細節(jié)應附在檢驗證書的后面。雙方簽署預驗收合格報告后,才能將設備、附件和工具、技術資料等合同規(guī)定的貨物裝箱發(fā)運。
9.3 終驗收
9.3.1終驗收在需方安裝現(xiàn)場進行,供方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及現(xiàn)場培訓后,需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、技術協(xié)議和需遵循的設計、制造和驗收等相關標準對設備進行驗收,連續(xù)加工規(guī)定的產品各10件且全部合格,視為終驗收合格。
9.3.2 終驗收合格后,由雙方簽署終驗收合格報告。
9.4 如由于供方的原因達不到驗收要求,須延長驗收、調試時間,其費用(包括試件、檢測及人工費用)均由供方自行承擔。
10、質量保證
10.1 質保期:
自設備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,設備機械部分的質量保證期為一年,設備控制系統(tǒng)的質量保證期為一年。在質保期內正常操作情況下,供方提供免費保修服務,負責對設備免費維修、免費更換損壞的零部件,并對該零部件自更換之日起再保修一年。供方在接到用戶故障信息后要求24小時內響應,48小時內到達現(xiàn)場,5日內排除故障;質保期過后,供方永遠提供有償保修,并終身提供備品備件和技術支持服務。
10.2 質量保證要求:
供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、未使用過的,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,并完全符合合同規(guī)定的質量、規(guī)格和性能要求。供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、正常使用和保養(yǎng)條件下,在其壽命周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。
在貨物質量保證期內,供方應對由于設計、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。
在質量保證期內,如貨物的數(shù)量、質量或規(guī)格與合同不符,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,包括潛在缺陷或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等,需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。
11、技術服務要求
11.1 培訓要求:
供方在設備制造完成后,通知需方派編程、操作和維修人員各3人,免費到供方進行為期5天的操作培訓。
經培訓合格后,編程、操作和維修人員能熟練獨立操作或維修,如達不到上崗要求,需方有權派相關人員到供方重新培訓,費用由供方承擔,直到達到上崗要求。
設備在安裝調試完成后,供方負責對需方人員進行設備編程、使用、維護、維修等方面的技術培訓,直到該設備進入正常運行和需方專業(yè)人員基本掌握了設備性能、操作和維護技能。培訓時間不少于7天。
11.2 售后服務要求:
無論是否在質量保證期內,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時內須作出響應、48小時內到達現(xiàn)場,并應在5日內(有備品備件的故障)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、排除故障。
如果供方收到通知后5日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,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,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供方承擔,需方根據(jù)合同規(guī)定對供方行使的其它權力不受影響。無論何種故障,供方若在15日內沒有排除故障使設備正常運行,每次扣質保金的10%。
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,供方應保證對需方設備終身維修,并保證設備零配件、易損件的供應,15天內所需的備件到達現(xiàn)場。
12、包裝要求及運輸方式
12.1 設備在包裝前,必須進行防銹處理。包裝應符合環(huán)保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適于長途運輸,防潮、防銹、防震、防粗暴裝卸。
12.2 供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設備銹蝕、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。
12.3供方負責將設備運至交貨地點(湖南省湘潭市),承擔運輸費用和運輸途中的風險責任。
三、投標方資質要求
1.投標方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。
2.投標方需取得有效ISO9000(2008)質量標準體系證書或更高標準。
3. 投標人推薦的設備應技術成熟、質量可靠,設備的制造商近三年須有不少于3臺同類系列的銷售業(yè)績,并提供相應項目合同復印件。
4.投標人應具有與所投設備相適應的設計、制造和集成能力。
四、招標報名方式
報名時間:2018年1月10日至 2018 年1月15日。
報名方式:
1、僅接受已經在湘電集團“電子招標采購平臺”注冊的供方報名。
2、未注冊的供方必須先登錄湘電集團官網(wǎng)http://www.xemc.com.cn,點擊“電子招標采購平臺”進入平臺免費進行供方注冊,待審核通過后才能報名。
3、
已注冊的供方可登錄湘電集團官網(wǎng) http://www.xemc.com.cn,點擊“電子招標采購平臺”進入平臺進行供方登錄,然后直接在具體項目招標公告內點擊報名;或以郵批形式報名;也可于工作時間直接到湘電招標采購中心供方管理室報名。
4、報名經初評后,另行通知符合條件的供方購買招標文件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1、招標方: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
2、聯(lián)系人:谷寧寧
聯(lián)系電話:0731-58595826 郵箱: 1137786534@qq.com
湘電招標采購中心
2018.1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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